为保障公众环境保护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现公开下列信息,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工程名称:嘉兴电厂四期500千伏送出工程
工程组成和规模:本工程位于浙江省嘉兴市境内,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①洪明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②王店500kV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③嘉兴电厂~洪明500kV线路改造工程;④洪明~王店500kV线路改造工程;⑤汾湖~王店500kV线路改造工程;⑥洪王5835线/洪店5836线路改造工程;⑦王店~梅州220kV线路改造工程;⑧王店~禾城220kV线路改造工程。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zj.sgcc.com.cn/”,“通知公告”栏。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黄龙路8号;传真:0571-51103129)。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普陀区武宁路409号;联系电话:021-22015289)。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关于本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网络链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若有与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境保护有关的建议和意见,请按上述网络链接下载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将填写好的表格按如下方式邮寄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名称:国网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传真:0571-51103129
单位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黄龙路8号;邮编:310007
联系邮箱:26470927@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