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工人日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守护您

返岗后用人单位不安排工作有工资吗?

  法条链接: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六条规定,按营业额提成或利润提成办法支付给个人的工资属于劳动者的合法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记者羊荣江 通讯员胡云峰、何唐喆报道 没提供劳动就没有工资吗?对于有劳动合同保护的劳动者,在一定的场景下,法律给出的答复是否定的。

  2022年5月,秦某应聘某科技公司工作,担任质检师,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6700元。2024年5月,秦某因病住院,后休病假至2024年8月12日返回公司上班,被告知公司眼下业务量少,考虑到其身体刚恢复,故公司决定让其继续在家休养。秦某明确表示自己身体已经康复,可以正常上班,但直到当年9月2日,公司才恢复秦某工作。

  9月10日,公司发放上月工资,秦某发现工资比以往少了很多。公司负责人表示,秦某在8月12日至9月1日期间,未上岗工作,没有付出劳动,未创造效益,故没有工资一说。

  秦某不服,和公司理论,要求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被拒后,秦某便致电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得到的答复是:非因秦某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公司理应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向其支付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该法第三十条又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二条明确:“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结合本案,秦某病假结束(身体已康复)后没能正常上班,是公司生产经营计划统筹所致,属于“非因劳动者原因”停工,且秦某未上岗工作在第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故公司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向其支付工资。


浙江工人日报 守护您 00003 返岗后用人单位不安排工作有工资吗? 2025-02-06 2 2025年02月0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