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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台温姜山段500kV一明5455线迁改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等相关规定,将《甬台温姜山段500kV一明5455线迁改工程》的环评信息公示如下,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获取方式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获取方式:向建设单位索要纸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索要方式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征求意见稿索要邮箱:46060241@qq.com,来者请注明来意。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是实施《甬台温姜山段500kV一明5455线迁改工程》可能受到影响的有关企事业单位、乡镇、村庄、社会团体及个人,与甬台温姜山段500kV一明5455线迁改工程相关领域的专家,关注环境公共利益和公众环境权益的其他单位和个人。公众可以就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发表自己的意见和看法。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电话、邮件、写信等方式提交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kMcI

  wAaVcFduD7bg0UOASA?pwd=1234 

  提取码:1234。

  四、项目实施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宁波甬台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57489018956 邮箱:627535258@qq.com

  通讯地址:宁波市鄞州区沧海实业大厦2楼宁波甬台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邮编:315000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发布日期起10个工作日内。

  宁波甬台温交通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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