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热线解“薪”愁
天台县总工会推进“一函两书”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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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部门与涉事农民工(左二)商讨案件。 |
本报讯 通讯员丁卫阳 见习记者任杰报道 “感谢你们的关心和帮助,我们被拖欠的工资都到账了,是你们的努力让我们这些外出务工的农民感受到了温暖和力量。”近日,天台县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张国栋对一起欠薪案进行回访时,农民工杜某感激地说。值得一提的是,为助力解决这起“在线讨薪”事件,天台工会首次运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为职工解决“忧酬烦薪”事。
时间回溯到2024年5月至7月,某国企公司承包了天台县某医共体外墙建设项目工程,后又将部分劳务发包给天台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又将部分劳务分包给一个由10余人组成的劳工团队。根据承建进度,当时,涉事公司欠该劳工团队工资共计10余万元,农民工们多次讨薪无果。
该劳工团队成员杜某在讨薪过程中,偶然得知工会12351热线是专为职工维权的平台,决定试一试,于是在今年1月21日,向12351热线平台投诉该情况。天台县总工会得知此事后高度关注,立即联合卫健、住建和人社进行会商研判。四部门同赴涉事公司进行调解,县总工会向涉事公司发出全县首份《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指出其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督促该公司尽快整改落实。令杜某真正感到自己“讨薪有望”的是意见书上的最后一句话:“逾期未答复或无正当理由拒不改正的,我会将联合卫健、住建和人社等行政部门联合调查处理,并采取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自该案件受理以来,县总工会聚焦事件矛盾焦点,紧盯事件进展,及时与三方当事人取得联系,引导表达诉求、交换意见,并劝导三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说明承担法律责任和社会义务。”天台县总工会党组成员、副主席余卫珍说,通过几天不间断调解,1月26日上午,三方达成调解意向并签订协议:于春节前先行支付劳工工资6万元,并承诺在春节假期结束后,支付剩余所欠的全部工资。现与当事人杜某了解,工资已全部发放到位。
“该案例充分彰显了‘一函两书’监督机制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成效显著,为‘在线讨薪’画上圆满的‘句号’。”余卫珍介绍,自去年以来,县总工会主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人社局等部门的沟通交流、协同合作,借助相关部门的职能优势,构筑工会组织在群众监督、司法监督和化解劳动领域风险隐患的首道防线,形成多元协同推进“一函两书”工作格局,为和谐劳动关系撑起“防护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