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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隐性解雇”,员工要积极维护自身权益。若发现被变相解雇,应与企业沟通,要求出具正式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并说明理由,同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通知截图、工作记录、工资条等。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当然,工会作为职工的“娘家人”,当职工遭遇“隐性解雇”难题时,也可以发挥积极作用。一方面,工会可以为职工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帮助员工清晰了解自身权益以及应对“隐性解雇”的法律途径。另一方面,工会还能协助职工与企业进行协商谈判。工会凭借其专业能力和组织优势,以更有力的姿态与企业进行沟通,促使企业正视员工权益,妥善解决问题。
解决“隐性解雇”问题
需多管齐下
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杰达:“隐性解雇”的实质,是用人单位试图通过间接或隐蔽的非正式手段迫使员工离职,避免留下公司主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痕迹,从而实现其逃避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责任的最终目的。实践中,部分软件系统的设计也对劳动者的维权举证构成了阻碍,导致了劳动者维权取证困难的普遍现象。
要解决“隐性解雇”问题,就需要社会多方面共同努力。立法层面需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细化劳动法规;技术层面需要增强信息留痕,协助劳动者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宣传层面需要加强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普及维权知识,增强劳动者对自身合法权益的认识等;最后,劳动者作为自身权利的第一维护人,应当积极了解劳动相关法律法规,在发现自己遭受到了“隐性解雇”等侵害时,能够及时采取合法手段保留相关证据,积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