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你的权益由民法典保障
通讯员宁司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和“保障民事权利的宣言书”。今年5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以来的第五个“民法典宣传月”。一起来看,与每一位劳动者的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
问:什么样的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答:如果用人单位或职工认为对方有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违背了自己真实意思而订立的劳动合同,要求确认无效的,可以协商终止劳动合同;如协商不成的,可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确认其效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问:劳动合同无效的职工领取的报酬是否要返还?
答:即使劳动合同无效,但因为劳动者提供了劳动义务且这种义务不能返还,所以,应参考相同或类似的岗位的报酬给予相应的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问:用人单位解散时如何处理工资和社保?
答:在用人单位因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时,应当对劳动者的工资、补偿金、社保费等权益进行清算,清算义务人为用人单位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条:法人解散的,除合并或者分立的情形外,清算义务人应当及时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法人的董事、理事等执行机构或者决策机构的成员为清算义务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清算义务人未及时履行清算义务,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主管机关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问:用人单位所在地和劳动者合同履行地不在同一区域,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应向哪个人民法院起诉?
答:在劳动争议中,若劳动者不服劳动仲裁裁决而起诉的,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也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劳动者可以选择向自己最方便的人民法院起诉。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不服,向不同的有管辖权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三条: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八条: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问:违法分包或转包发生工伤事故找谁赔?
答:违法分包或转包发生工伤事故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工伤保险及损害赔偿,属于两个法律关系,应分别分析。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承包业务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聘用的职工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个人承包经营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动者可主张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一条第三款: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承包人自行完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四条: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问:职工因工受伤获得的赔偿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劳动者因工伤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属于个人财产,不是夫妻或者家庭共有财产,在离婚或者分家析产时其他人不得分割。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