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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守护您

未成年人务工致伤陷困境

法援律师据理力争讨公道

  通讯员陈爽、梅一波报道 “徐律师,这面锦旗您一定要收下!”电话那头,受援人刘某的声音激动得有些发颤。拆开快递包裹,一面鲜红的锦旗出现在援助律师徐鹏程眼前。这面锦旗,不仅是对援助律师专业能力的认可,更诉说着刘某一家从绝望到重获新生的温暖故事。

  基本案情

  2024年,刘某与17岁的儿子小刘在杭州市临安区某村王某处从事自建房泥水工工作。9月某日,小刘操作搅拌机时左前臂不慎被齿轮卷入,先后被送往多家医院抢救。因无力承担医药费,刘某向包工头及房东索赔却未果。

  2024年10月,刘某来到临安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值班律师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虽然小刘尚未治疗终结,但仍可以起诉要求支付已经产生的医药费等相关费用损失。

  随后,刘某向临安区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随即指导刘某填写了法律援助申请资料,经过审核,刘某属于低收入家庭,小刘是未成年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场指派浙江浙临律师事务所徐鹏程律师承办此案。

  接案后,徐鹏程第一时间梳理出本案案情与法律关系:某村村民王某因建房需要,将建房工程承包给郑某,郑某又将房屋砖块砌墙工程介绍给了严某。严某联系了刘某,刘某带着小刘作为泥水工负责砌砖工作。小刘受伤后一直在医院救治,前期严某和郑某支付过部分医药费。

  法援经过及结果

  梳理案情后,徐鹏程厘清本案的争议焦点,他认为搅拌机属于严某私人所有,齿轮裸露无任何安全防护措施,且对方几人未对小刘进行安全培训,这都与小刘发生事故受伤有关系。徐鹏程将整理好的诉讼材料提交至临安区人民法院,以王某、郑某、严某作为共同被告,要求三方共同赔偿原告前期已产生的医药费等费用。

  诉前调解阶段,因被告方各执一词调解不成,徐鹏程立即前往派出所调取出警记录及事发监控以还原事实。法院开庭审理后,徐鹏程据理力争,最终法院认定小刘承担30%的责任,严某因未尽到安全保护、监督、管理的责任,存在过错,承担45%的责任;郑某因未提供相应的安全保护条件,存在过错,承担20%的责任;王某作为定作人疏于管理和监督,未对承揽人郑某提供的工具安全性进行检验,承担5%的责任。法院最终判决三名被告人共同赔偿刘某7万余元。

  徐鹏程告诉刘某,小刘后期的手术相关费用,今后仍可以向三名被告人主张赔偿,如协商不成可继续申请法律援助。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未成年人务工受伤维权案例,由于该未成年人所从事的农村自建房泥水工工作经过两层分包,涉及多重法律关系与责任主体,故在责任认定上存在现实困难。法律援助律师通过专业细致的代理工作,迅速固定证据,通过调取出警记录和监控还原事实,弥补了刘某和受援人小刘举证能力不足的缺陷;同时精准释法,厘清复杂的承揽关系与过错责任,为调解和判决奠定基础,最终帮助受援人获赔7万余元,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受援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法律援助在弱势群体权益保障中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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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律师据理力争讨公道
2025-06-17 浙江工人日报2025-06-170000300026 2 2025年06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