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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守护您

共护西湖龙井茶香

  “茶标(专用标识)相当于西湖龙井的身份证,可不能随便买卖。”“制假、售假是违法行为,是要负法律责任的。”连日来,为保护“西湖龙井”品牌,守护好这块金字招牌,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联合西湖区法院、市场监管、司法行政、景区公安等部门,深入村社、茶叶市场等地,宣传《杭州市西湖龙井茶保护管理条例》《西湖龙井茶防伪溯源专用标识管理办法》等,加强对“西湖龙井”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等普法宣传。

  通讯员张永睿、应豪 摄


浙江工人日报 守护您 00003 共护西湖龙井茶香 2025-04-08 浙江工人日报2025-04-080000300028 2 2025年04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