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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企业能否延期支付工资

  记者羊荣江 通讯员陈娟、唐学基报道 对众多打工人而言,每月最期盼的事就是等发工资,最不想遇到的事是工资延发。那么如果遇到节假日、休息日,用人单位可以延期支付工资吗?

  2024年6月3日,薛某被某科技公司聘用,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月薪5600元,每月5日发放工资。2025年4月2日,薛某向公司请假,准备提前回老家祭祖,因手头紧,他想提前领取4月份的工资。公司同意其请假回老家,但未同意提前领取工资,并说当月工资定于清明放假后才予发放。双方协商未果,薛某无奈回了老家。4月7日一早上班,薛某便向公司提出辞呈,不等公司发放工资,就到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提起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仲裁委裁定,某科技公司应当向薛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这里用人单位对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按时、足额发放工资是其应尽的义务。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鉴于发放工资一般为两种:银行代发和直接发放。如是通过银行代为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如是直接发放工资的,则应提前支付。本案中,公司与薛某约定工资支付具体日期为每月5日,正巧今年4月5日遇上清明节放假。公司如果在清明节后再发放工资,这显然是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一般而言,除非是企业生产或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时,用人单位及时与员工沟通并取得员工谅解同意,才可以暂时延迟发放工资,其余情况均属无故拖欠工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


浙江工人日报 守护您 00003 企业能否延期支付工资 2025-07-08 浙江工人日报2025-07-080000300024 2 2025年07月08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