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确权公告
为规范股份管理,保障股东权益,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对公司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确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确权范围
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机构。
二、确权方式
本次确权由公司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第三方共同进行,确权人需接受律师等第三方访谈,并签署相关核查表、确认函等文件。
三、确权时间及地点
1. 本次确权的办理时间为:2025年5月1日至6月15日(法定假日及周末暂停),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30。相关权利人应在上述公告确权期间内完成确权工作。
2. 确权工作地点:滨海县滨淮镇东罾村清泉股份商务楼/仙居县环城西路金色和泰商务楼6F。
四、注意事项
1. 因相关权利人未按时参加本次股份确权,或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确权所需资料,或提供材料及信息与实际不符,导致相关股份情况无法进行确认的,由相关权利人自行承担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2. 相关权利人若就公司(包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持股平台等)设立以来的股权变动、股权结构现状等事宜存在异议或权利主张的,应在本公告发布后30日内向公司书面提出。
3. 相关权利人应提前电话告知公司参与股份确权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便于公司安排现场的准备工作。
五、确权所需材料
自然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相关凭证、合同及银行流水等佐证材料;法人或其他机构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相关凭证、合同及银行流水等佐证材料。
六、联系人、联系方式
郑先生/13326021851,张女士/13586206255
特此公告。
江苏清泉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9日